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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养了一条金毛犬  (第1/8页)
    病房里安静下来,只有手指敲击键盘的时候细微的咔咔声,常烁趴在病床沿,闻到了消毒液混合着方朝轩身上特有的,很淡的气味,他有些困倦,思绪却像杂草一样不着边际的蔓延。    他第一次见到林芯诗的时候。    说实话那时候他对这个女人的印象并怎么好。    ………    六年前,温哥华的HolfRenfrew的LV门店内,方朝轩正跟着他来看当季的新款。    “这个跟去年的有什么区别吗?”对这些不太感兴趣的方朝轩坐在一边的沙发上有些不耐烦,“衣服能穿不就行了。”    “那你为什么要买今年Prada的秀款。”方朝轩抬了抬手,示意Sales这边很好不需要服务,听到常烁这样问,忍不住翻了个白眼。    走秀款和经典款能一样吗,他买的是设计,买的是时尚。    但是他懒得反驳常烁。    常烁跟只花枝招展的孔雀似的,成天往家里搬衣服,自己房间衣帽间不够,他房间的也被占了一半走。    常烁在不少奢侈品牌的门店消费数额都相当的高,他们甚至不需要排队或者预约就可以直接进来。    “林小姐您好,您看看……”女销售的声音不是很清晰从旁边传来,伴随着女人高跟鞋咔咔敲击地板的声音。    常烁还在看镜子里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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